《三國演義》第十四回,呂布攻陷劉備所在的徐州,張飛未盡保護之責,致使劉備妻小陷於城中,遭關公責難。張飛聞過,急急抜劍自刎以謝罪。劉備上前抱住,百般勸阻,引古人的話說:「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縫;手足斷,安可續?」說完,痛哭失聲,「關、張俱感泣」。這是劉備少有的情感外放,哭的卻是鬧自殺的兄弟,而不是生死未卜的妻子。義氣顯然比夫妻之情重要。三個大男人哭成一團,是英雄本色,為妻妾掉淚,則是不成氣候的狗熊現形。
妻子既然只是衣服,破了丟了,都容易彌補,劉備每次敗落,也就不及回家,索性「棄了妻小」自己先逃。他那可憐的妻子,不知被丟棄了多少次。我不太清楚作者是要寫劉備的狼狽,以顯出打天下的艱難,還是在警示男人,若想成為劉備那最終的勝利者,必對妻妾採取隨時離棄的策略。不能離棄妻妾者,不但成不了大事,還要惹上殺身之禍。
曹操的老父曹嵩就是這樣一個例子。在第十回裡,曹嵩遇襲,帶著妾一起逃亡,不料那妾過於肥胖,爬不上牆頭,兩人逃跑不及,被亂軍殺死。
呂布看重妻妾,還屢次照顧被劉備遺棄的妻小,所以也沒有好下場。他英年早逝,被論者評為有勇無謀,部下更說:「布只戀妻子,視吾等如草芥。」
看來,英雄能否成得了大器,完全取決於他是否能徹底地輕賤妻妾。
然而,在輕賤妻妾的競賽裡,視妻子如「衣服」的劉備,卻還不是其中翹楚,有人比他更勝一籌。造詣最深的劉安,已達到了可以把妻子當成「美食」以款待客人的境界!
這出現在第十九回裡的段落,可以媲美《水滸傳》裡任何虐待女人的描寫。慘絕到了簡直好笑的地步。
話說劉備逃難時投宿劉安住所。劉安急著要獻「野味供食」,一時求不得,竟決定「殺其妻以食之」!劉備吃完,問是什麼肉,劉安說是狼肉。次日,劉備卻在廚房裡見到一名婦人的屍體,臂上之肉已被割去,才問出自己吃的竟是女主人的肉。(殺妻的劉安竟不覺有毀屍滅跡的需要,讓自己的妻子像死豬一樣掛置廚房,難道還等著吃下一餐不成?)最令人髮指的,倒還不是這殺人吃人的情節,而是事後曹操聞訊,竟派人送金於劉安,以禞賞他這為朋友烹煮妻子的「義行」!
也許我太大驚小怪了,此一時彼一時,我們豈能以現代政治正確的感性,去衡量一部來自封建社會的小說?《三國》這描寫「男人事業」書,當然沒有多少對女人的關注,除非牽扯到了爭霸權術(如動用貂嬋的美人計),女人最多也只是推動故事的道具,或是男人設計中的鏍絲釘。但是,輕蔑女人如衣服是一回事,如禽獸般烹之啖之,則又是全然不同的另一回事了。
現代的讀者漸將《三國演義》當成「權術」之書來讀,與《孫子兵法》同類,是有心投入政治、軍事或商場的人,必讀之書。存這樣心態的人,既對成敗有著黑白分明的界定,也就不會在意這些男人吃食女人的情節。然而,稍帶哲思的閱讀,都能暴露《三國演義》矛盾糾結的悲緒,大江東去浪淘盡,是非成敗轉頭空,爾虞我詐的鬥爭之後,勝者與敗將之間的分野又在何處?
隨時隨地丟棄妻小的劉備,就算是最終的勝利者,也難令我們有嚮往之心。反是那有「婦人之仁」的曹嵩,令人難忘。為了一個跑不動的肥妾,他竟窩囊地被人殺死在廁所裡,即便如此,我們對他卻難有鄙視之心,那短短只有二十個字的敘述──「妾肥胖不能出,嵩慌急,與妾躲於廁中,被亂軍所殺」──亦奇異地令人震動,彷彿在喧囂的干戈裡,寂靜突然沈澱,讓我們有詫異與驚喜的空間:他,居然,沒有把她丟下不管。(世界周刊, 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