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科州哥倫邦高中13死的校園屠殺發生以來,一次又一次的類似慘劇不斷發生,每次雖引起社會震動,但人們也很無奈,並且習以為常,剛於4月2日發生的屋崙歐伊庫斯大學七死慘劇,以及發生於2月27日的俄州夏登高中五死槍案,已迅速成為過去。像大地震一樣,校園屠殺既無法預知也無法防止,美國人只能無奈地等著另一次屠殺的到來。
10多年前,我初來美國時,一位老美國建議我買槍,放在家裡,以備不時之需。對我這樣的移民,槍是那麼的陌生,從來沒想過買槍,更想像不到要用槍自衛。
不過,美國國情真的不一樣。目前全美民間擁有約三億支槍,數目與美國人口差不多(但並不是每人都有槍,因為持槍者可能擁有超過一支槍)。2010年時,每五人中就有一人有槍,每三個家庭中就有一個家庭有槍。
資料又顯示,擁有槍支的男性超過女性,但女性在帶槍自衛的廣告宣傳效應下持槍人數也不少;年長者的持槍人數又超過年輕人,也是因為與自衛的想法有關。
全美已有44個州立法,准許民眾帶槍上街(但須將槍隱藏起來,不能讓人看到);自2005年佛州通過自衛法(容許民眾以自衛理由開槍殺人),全美已有24個州通過類似的法律。
在美國,幾乎人人都可以買槍。雖然不少州立法作出限制,例如規定買槍者須接受背景調查,以及只能向持照槍販買槍等,但是全美四成的槍支交易都是在私營公司主辦的「槍展」中進行,這種交易不受法律管制,因此等於人人都可買槍。
在美國,到處有教人開槍的學校,對槍支感到陌生的人,只要花數十元,就可上數小時的課,有專人教導槍支常識、如何開槍、以及槍支安全等。不到100元的學費,還包括練習射擊100發子彈。
反對禁槍的人往往以憲法第二修正案作理由。但是200多年前,當修正案通過時,那時使用的槍支,主要是長槍,只能發射單發子彈;修正案容許民兵團擁槍,目的是讓人民保衛州和地方政府。強大的全國來福槍協會自1970年代起,才開始推銷修正案賦予個人擁槍權。
日前在屋崙發生的校園屠殺中,槍手用的是自動手槍,可以不斷扳機發射,一個彈夾射完了,可再上另一個彈夾(槍手帶了四個子彈夾)。200多年前的老式單發長槍,像1980年代的第一代個人電腦,而現在的先進自動手槍,像智慧手機iPhone,兩者實在不可同日而語。
屋崙校園屠殺發生後,報載南韓人因槍手是韓裔而感到歉疚,但是他們也指出,南韓和其他國家不容易有槍,校園屠殺也是美國的獨有現象。(世界日報,2012.4.19)
A little too much Rachel Maddow, hu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