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於新舊之交的五四文人──尤其曾受西方自由主義薰陶者──多數都對中國傳統的婚姻制度採取批判的態度。他們鼓吹性別平權,反對容許男人納妾的多妻制度,更本著追求個人尊嚴的訴求,而力主以愛情 (而非媒妁之言) 為基礎的自由婚姻。
理論歸理論,到了身體力行的節骨眼上,不同的行為卻紛紛出籠。有人只能憧憬新世界的美好,卻無法剪去舊有習俗的辮子;有人「新舊兼施」,占盡兩種制度的便宜。也有人以身示法,「驚世駭俗」地堅持愛情與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則,甚至不惜以離婚的方式提出示範。這些「言行一致」地過於徹底的人,卻往往是最受社會批評的對象。
我想到的是新月詩人徐志摩。
徐志摩周旋於三個女人之間的愛情故事,早在紅遍兩岸三地的連續劇 「人間四月天」中被渲染殆盡。這部以纏綿悱惻為賣點的愛情片,著重兒女情長,而避開煞風景的道德批判,徐志摩也暫時逃開「千婦所指」的命運。但是,殘酷無情與放浪形駭,卻一直是徐志摩在大眾文化裡的形象。前幾天,朋友送來一篇圖文並茂的網路文章,就為原配夫人張幼儀叫屈,並對徐志摩做了毫不留情的撻伐。
其實,男人愛情不專,在崇尚浪漫的五四時代,也是司空見慣,為什麼徐志摩卻獨占鰲頭而成為「郎心狼心」的代表?這當然與他處理婚姻的方式有關。別的男人有了情婦小蜜,通常不動聲色地冷凍大老婆,繼續享受齊人之福。徐志摩卻偏要把自己驚濤駭浪的愛情,翻掀到公開的檯面,不但吵吵鬧鬧地要離婚,更付諸行動地簽署了中國現代第一件離婚協議書。難怪有人覺得他這樣「公開」地「羞辱」原配夫人,是比移情別戀更可惡的行徑。
然而,徐志摩寧可選擇困難重重的離婚過程,也不願在社會的默許下輕易地擁有三妻四妾,這不正也是他對一夫一妻原則的堅持?而他對張幼儀看來殘酷的態度,又未嘗不是因為他堅持女性應該是能與自己平起平坐 (而不是弱小需要保護)的個體?既是站在平等的地位,男人豈能「休妻」或「多妻」?女人又豈能要新式婚姻的自由與平等,又要舊式婚姻的安全與保護?
令人困惑的是,在新婚姻制度已普遍建立的21世紀,誠實履行著性別平權的徐志摩,卻依然比那些心口不一的虛偽男人,受到更嚴厲的批評。同屬新月派的邵洵美,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邵洵美對西化進步,表現著和徐志摩一樣的熱切,但在合乎己利的條件下, 他卻也不排斥可以納妾的陳舊習俗。大老婆盛佩玉之外,他不但納了美國女子項美麗為妾,晚年還有一個叫陳茵眉的小老婆。同樣是愛情不專,邵洵美的表裡不一,不但未曾受到社會批評,更因有位白人小妾,而成為獵奇八卦裡的佳話美談。
「仁慈」的邵洵美與「殘忍」的徐志摩之間,倒底誰才真正地尊重著女性的個體完整?誰又徹底地履行了男女平等的婚姻原則?
值得慶幸的是,堅強的張幼儀,令人感佩地示範出平權所予女性的尊嚴。她不但沒有將自己埋葬在棄婦的艾怨裡,更走出陰影,成就了驚人的事業。徐志摩當初如果像邵洵美一樣,「仁慈」地保留她原配的名份,卻繼續與其他女子談情說愛,張幼儀不但不可能有成就事業的機會,更還可能成為一個鬱鬱寡歡的怨婦。在此,我絕對無意暗示張幼儀應該感謝徐志摩。不論怎麼說,徐志摩都是一個使妻子心碎的負心男子。然而,張幼儀在離婚後,能夠繼續孝順公婆,並以情義對待前夫,這是她天生的蘭心蕙質,也是在逆境中體驗出的智慧。這份智慧,加上完整的個人尊嚴,使她成為一位名符其實的「新女性」,不再需要「名份」的保護,也不再依賴「擁有」所製造的安全假象。
(世界周刊, 2009-9-20)
yery good, right in the 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