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讀到的報導,有大字標題,而且排在頭版。那時卻對「燒炭」兩字有說不出的困惑,明明是恐怖的死亡紀事,讀來卻像某種精緻的日本料理。後來聽人解說,才知是源起於香港,自殺的人先把門窗封緊,再在斗室中燃起炭爐, 不消幾分鐘,就人事不知。沒有創傷,沒有流血,是十分乾脆的了斷方式,也成為大都會人自絕方式的首選。要執行全家集體死亡,「燒炭」更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可能是太有效率了吧!這類悲劇竟一發不可收拾,從數年前讀到的第一個報導起,每次回台,都碰得上數起如此的事件,不同的是,經年的反覆發生已削弱了新聞的聳動性,而由大字的頭條新聞,轉為小字的社會軼聞。
多數的案例都與經濟相關,當事人在破產的窮途末路裡,決心帶領全家走上不歸之路。我手頭上雖然沒有確切的死亡人數,卻清晰地記得某立委在兩年前提出的比喻。他說該年台灣因經濟困境而自殺的人數,超過了美國在伊拉克戰爭中的傷亡數字。那時,伊拉克的死傷數字已近三千。
令我低徊的是,這三千人數,包括了多少被迫伴隨父母走上黃泉之路的孩童?也因如此的思索,「舉家燒炭」的新聞總使我掉入哀傷的深谷,使我情不自禁地想像著那些孩童的最後時刻。對於將屆的死亡,他們有多少知悉與了解 ?在失去知覺的前一刻,他們心中充斥的是什麼樣的情感?是恐懼,是憂傷,還是接受? 在大人善意謊言的欺瞞下,他們是否以為一切只是一場遊戲,可以輕易地被註銷還原?直覺也可能使他們猜到事情的真相,而做著徒然的抗拒?有的可能企圖逃跑,當他們絕望地撲打著緊鎖的大門時,父母卻漠地點燃了釋放一氧化碳的爐火...。
一件慘案裡的十五歲兒子,屍首趴在窗邊,放在窗櫺上的雙手,是他最後逃亡不及的手勢。而這悲涼的手勢,也使我在哀傷之外,生出憤怒。都十五歲了!為什麼不放過他呢? 對於這位已稍具謀生能力的小孩,父母不放心的託辭,叫人難以信服。哀悼中,我多麼希望這位在炭火點燃後才敢企圖逃生的青年,能多有一份西方少年的叛逆,而少一份中國兒女的順服!也只有如此,他才可能存活。
這些隨父母一起殞滅的孩童,應被列入自殺還是他殺的統計數字?父母如果自殺未遂而倖存,是否應被受法律制裁? (八十年代,美國加州一位因丈夫外遇而攜子自殺的日裔婦女,最後就因兒子淹死自己倖存而被控謀殺罪。)
在台灣層出不窮的報導中,我卻從未讀到任何對父母行為的質疑,更不用說道德譴責了。這當然是一種對死者的厚道──人都慘死,何必再予責難?但是,在全家燒炭的悲劇已蔚為風氣的社會裡,沈默卻是危險的默許,散發出「理所當然」的道德冷感,使無能維護自己生命的兒童,繼續無言地被推向死亡。
在子女「屬於」父母的文化價值觀裡,打破沈默尤有它的重要性。一個不尊重子女獨立生命與自決權利的文化,往往不經思索地就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的迷思,將父母的行為合理化──父母只是為了「保護」子女,害怕留在身後的子女無法存活,所以決定「死路」是比「生路」更好的抉擇...。
但是孩子有沒有選擇存活的基本權利呢?社會輿論若不能做他們的代言人,適時地提出批評與質疑,將子女視為「附屬品」的生養父母,更認為生命既然是他們所給,也儘可隨他們拿取。
我平日對反墮胎合法者的激烈手段十分不以為然,但當全家燒炭如瘟疫般蔓延時,反墮胎者所主張的「未出生嬰兒也是獨立生命」的概念,卻有著極度的相關性。 殺死未出生嬰兒都是謀殺,攜幼共赴黃泉,不就是更嚴重的違犯生命的暴行了?
(世界周刊, 200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