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談到父母離婚,對人生發展前四個階段中孩子的影響。現在我們來談談在長成為成人前最後一個階段,亦即12-18歲青少年期的孩子,在父母的離婚中所受的影響。
這個年齡層的孩子已經走出了完全依頼父母為他們定位的階段,而開始建立自我的觀念,他們向外走,對外面的世界與別人的想法(父母以外,尤其是同一年齡層的孩子),愈來愈有興趣,他們的注意力由父母、家庭轉到自己、同儕及外面的世界上。他們也更能了解父母的問題,而且能看出父母的失誤,所以若父母在這個時候離婚,表面上對青少年孩子的影響似乎沒有像前面幾個階段的孩子嚴重,但覆巢之下無完卵,我們來看看幾個實例。
依莎貝兒是十分漂亮、人緣又好的女孩,從小就有許多朋友,尤甚中學以後,喜歡她、想接近她的男孩子絡繹不絕,但她似乎毫無興趣與異性交往。她撒嬌的時候會對媽媽說:「我一輩子要陪妳,我才不要結婚。」媽媽聽了是憂喜參半,喜的是女兒如此甜蜜貼心,憂的則是怕自己的離婚帶給了她負面的影響,使她對婚姻懷有恐懼。
依莎貝兒的哥哥約書亞是應屆高中畢業生,他現在有一個很要好的女朋友,但一天媽媽無意間聽到他在電話上說:「…我恐怕她不久就會厭倦我,像珍妮(他的前任女友,也是初戀)一樣離開我…」青少年期,婚姻觀開始在孩子的心中成形,根據許多歐美心理研究學者的追踪調察顯示,離婚或父母間不斷的衝突會影響孩子對愛情和婚姻的觀點,而這些觀點會造成他們對婚姻的態度,這個態度完全左右了他們戀愛及進入婚姻後的行為,因而影響他們婚姻的結果,難怪統計中指出,來自離婚家庭的子女,他們的離婚率要比來自健康家庭(不包括只為了子女維持著的不幸福的婚姻)高出許多。還有調查發現離婚家庭中的青少年,一般自尊(self-esteem)都降低,但控制性(assertiveness)均增高,也就是一般所謂的較固執。同時比例上,他們更多罹患憂鬱症及焦慮症,長大結婚後也比較不幸福,婚姻問題比較多,也較容易放棄努力而常想離婚。一般而言,對他的生活及生命也較少有滿足感,這個結果和來自父母長期婚姻不和諧的青少年相差無幾,有時後者所受的打擊更大。
看了不和婚姻和離婚對子女的影響,父母們在經營自己的婚姻時,實在不得不更審慎,若出了問題,應試着找有經驗有愛心有道德心的專家諮商協助,看看有無緩衝或調解的空間,或離或和,均能以和平理智去處理,別因當局者迷,而在情緒中或衝動下,將痛苦一代一代的傳下去。
執筆者: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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