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對於開會時要參加的人貼一張名牌「Hello, My Name is….」很不以為然,別人只要告訴我一次尊姓大名,我就能記住不忘,而且那張小貼紙曾經弄壞我一件絲質得襯衫,到如今還留著一個印子,無法穿出去。但自從年過四十,常常見了人就是叫不出名字,不偷瞄人家的名牌就叫不出對方的名字,常常在社交的場合中很尷尬。
以前當學生時,學校規定所有的人都必須在制服上繡了名字,現在想起來才意會到是為大多數已步入中年的老師所設的,有利於監管學生,免得老師一直:「張,張,張什麼你給我站起來。」就是喊不出全名。但現在好像不這麼做了,說是沒有隱私權,男生會偷看女生的名字,徒增困擾,或者怕壞人綁架時找上目標,許多以前單純社會的做法現在都行不通了。
以前在孩子學校做義工時,為答謝家長們的付出,送每人一件背心,上面印有家長孩子的名字,一起做工的媽媽們彼此很容易叫出名字,因此格外顯得親切,那時我覺得小鎮上每個人的衣服上應該都繡同樣的字樣,鄰居一定很快熟悉,可以避免比鄰若天涯的情況。
有一次在鳳凰城機場等飛機回聖荷西,有一位東方人對著我叫出我的名字,我有些驚喜心想必是我的讀者,就問他說怎麼知道我是吳玲瑤?是不是讀過我的書?對方的回答令我十分失望,他者著我的上衣說上面不是寫著?原來演講完後我直接從會場到機場,掛著牌子到處走還不自覺。也許想到要多一點名氣,掛著名牌滿街走,也許是一個方法,所謂的打知名度。
以前自翔記憶力非常好的朋友,提起某人也常常說不全名字,每次都是人家走了之後想起來,也無從對人說了。有時候不甘願,竟然打電話去告訴人家說他想起某日聊天時,說的是哪個人,他努力想,總算記得有一次會議裡他的名牌上寫的英文名字,中文的要幾天候才有可能出現,因為想中文總是一個字一個字浮現,所以常常掛個名牌,還是有助於人家記得他,他說他想去推行一個人人掛名牌的活動。
交通秩序的建立不只是在紅綠燈和交通警察,而更是在每輛車前後各有一面車牌,這兩面車牌讓車輛駕駛人隨時提高警覺千萬不能出事,因為萬一出事人們可以憑這兩面牌子找到肇事者,所以開車時小心警慎中規中矩,看到紅綠燈決定停走,會依交警指示行止,讓交通得以暢通.
同樣道理,如果人人都必需掛名牌,社會上為非做歹光怪陸離的事一定大量減少,大家都怕做丟臉的事立刻被人認出來,自己就會在行事前三思而後行.當大家都懂得並嚴守三思而後行的道理時,社會秩序國家治理就由繁化簡由亂而治天下太平了.
大陸的毒奶粉禍及全球,若世界建立一套在商品質包裝上,紀錄曾製造和經手過人(或公司)的名稱等有關資料,相信類似的黑心創意商品必定會大為減少.
人怕出名豬怕肥,要不出名最好守法守紀不要被人一眼就認出,諸為看倌尊意以為然否?
I like this re-organized sentence with appropriate punctuation better than the orig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