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中獨一無二的孩子,也是爸媽心目之中的掌上明珠。自小和他們都十分親密的,也得到他們百分之百的愛護。爸媽都很明理,又開明,也不傳統,才會讓我很小就出國來念書了。他們在我出國之前,就告訴我希望我將來嫁給一位很有學問,擁有穩定的工作,又待我好的男人。最好是美裔華人,不要是其他種族的。但是結婚之後,才能和對方有親密的肉體關係。在婚前,一定要守身如玉,這樣子,人家才會看得起咱們。
我很聽話,來美之後,把心都收歛了,眼看就要到達爸媽的目標,我讀的大學學位就快要到手。我也結識了一位美國紳士,他不只學品高尚,也來自很好的家庭。我們已經論及婚嫁了,預備在明後年,事業更穩定的時候才結婚。
我的爸媽也終於在今年夏天可以頭次來美看我。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這麼順利!但是他們來了之後,就會發現我和未婚夫早已同居了!「同居」這個字眼對我們的爸媽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他們如果發現的話,我該如何提起?我的女友鼓勵我用欺騙的方法欺瞞過去,她都是如此的。可是我父母絕對會施壓要我們提前結婚。為了現在同居,就得馬上結婚,亂了我們兩人計劃。所以,我覺得不如全部講出來,給他們解釋現在年輕男女的想法。不然,我要出去過夜或是曾經兩人出遊的照片都得隱藏,人真是活的太累了!您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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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這篇文章才在世週登過。
您是不是在世週讀過?
或是因為這個問題太普通了呢。
總之,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