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紀初,伽利略大力宣揚哥白尼的「日心說」,認為太陽 (而非地球) 才是眾星環繞的星系中心。他因此而遭到羅馬教廷的審判。在神權統領一切的時代,否定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就等於是褻瀆上帝。雖然,從伽利略受審的 1632年起,各種天文知識與觀測數據,都在在地證明了哥白尼理論的正確,羅馬教廷卻要到 1983年才正式承認審判伽利略的錯誤,更要等到 1992年,才由教宗保祿二世平反伽利略的名譽。
達爾文於1859 年出版《物種起源》一書 ,提出物競天擇的「進化論」,此後的150年間,出土的化石標本相繼支持他的理論,而快速發展的細胞生物學 (尤其是人類基因組織計畫 (human genome project, HGP)) 更提供了確鑿的數據,證明「進化論」不再只是假設,而是事實。然而,達爾文至今卻仍是保守教會人士的公敵,杯葛「進化論」的努力,亦方興未艾地在美國各地進行。
伽利略與達爾文所觸犯的,都是聖經的文字。〈詩篇〉說「世界堅定,不得動搖」,〈傳道書〉說「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所以地球不可能繞著太陽行走。〈創世紀〉仔細描述了上帝如何造人,所以人類也不可能是自然演化的結果。這是宗教與科學最正面的衝突。也是宗教在日新月異的科技中,所時時要面對的挑戰。
在宗教勢力龐大的十七世紀,教會可以用高壓手段,封鎖科學的新發現,或是將執意追求科學真理的科學家燒死在木樁之上。為了保持個人的宗教信心,教徒對於與聖經不符的事實──即使是已被科學方法驗證的真理,都採視而不見的對策。今日,教會雖然無法強行箝制像進化論這樣的言論,不少信徒卻仍採取同樣的鴕鳥態度。對於進化論,他們不僅一無認識與了解的企圖,甚至對它充滿了盲目的仇恨,深恐它會「威脅」到自己的信心。其實,科學新知與宗教信心,不必然是水火不容的。兩者不但可以相安共存,甚至可以相互增益。愛因斯坦就認為自己是一個有深切宗教情懷的非信徒 (religious non-believer),他曾說:「沒有宗教的科學是顛跛的,沒有科學的宗教是盲目的。」
從伽利略的審判到平反,教會在化解矛盾的過程中,就找尋到了聖經超越字面意義的閱讀空間。宗教沒有因為科學的新發現而滅亡,因為科學新知反證的只是聖經字面的敘述,卻不是聖經的真義。只有將信心建立在文字表面的信徒,會受到科學的威脅。
以聖經字面意思來對抗進化論的「創造論」(creationism),也因與科學證據相去甚遠,而逐漸勢微。代之而起是所謂的「智能設計」(intelligent design) 。「智能設計」的理論雖然不再執著於〈創世紀〉所舖陳出的細節與時間表,卻仍主張宇宙是出於造物主「刻意」的設計,而非「隨意」的自然選擇。美國宗教保守人士──包括布希總統,都堅持把「智能設計」的理論列入高中生物教材。「智能設計」的理論當然有存在的可能,但它卻毫無做為科學題材的合理性。科學最基本的要求是假設、驗證與複製。而「智能設計」理論所歸結出的那位設計者,卻是無法被客觀驗證的存在,也因此不屬於科學的領域。但在社會學、哲學或是宗教學的領域裡,「智能設計」卻是全然合理的課題。「進化論」雖然推翻了〈創世紀〉的故事細節,但它並沒有證明神不存在,也沒有泯除宇宙可能仍是出於某種「設計」的可能。相反的,不少研究進化論的生物學家,在洞悉物種演化過程的精妙之後,益發相信宇宙現象之後必有一個更高的秩序與主宰存在。所以,誰又能說生物的自然演化過程,不是至高神明的「設計」?
伽利略的天文理論沒有摧毀宗教,達爾文的進化論更不必然會損傷宗教的信心。因為科學與宗教所滿足的,是人類不同的訴求。科學提供「知識」,宗教給予「意義」,兩者屬於完全不同的範疇。堅持把「智能設計」的理論當成科學教材,反而是強使宗教隸屬於科學,不但降低了宗教的地位,更是對宗教缺乏自信的表現。
(世界周刊, 200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