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兩代悲劇
文、圖/賈義
August 03, 2011 09:35 AM | 4801 次 | 1 1 評論 | 14 14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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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家的私房在文革爆發時被變相「改造」發的定息證,但僅領息三個月,以後就不再發給。
我的祖父在大陸南京市有五間店面和一棟店面住房。父親是家中長子,抗戰時直到南京市要淪陷,才全家逃難到江蘇溧水縣。後來溧水縣也遭到日軍無情濫炸、縱火,日軍隨後占領南京。日偽安民後,全家回到南京市,房子部分已被火燒,母親只能雇人勉強修理,在南京市莫愁路木料市集購買的門窗、木料,還得親自背回家。這時祖父早已年邁,抗戰勝利後,他將倖存的店面賣掉,把錢分給子孫;餘下的一店面樓房就給我們兄弟姊妹做教育經費。

我的大姊當時在國民政府南京空軍第四醫院任職護士。1948年,醫院隨國民政府遷台。此時家人可以隨大姊以家屬身分遷台;又因姐夫是服役空軍,隔年也可搭乘軍機或者船艦赴台。但是母親為了顧守僅存祖產,竟讓一生付出巨大代價,真是始料未及!

母親當時想中國對日抗戰打了八年之久,國共內戰應該不會打太久吧!如果再去逃難,等戰亂結束回來時唯一的祖屋可能就沒有了。母親就決心和我留在南京看房子,就是這一念之間的決定,一家人痛苦分隔海峽兩岸30多年。

南京解放後,人民生活並不好,很多人沒事可做,更沒有飯吃。不少人因饑荒逃到南京,我家雖有房子,卻沒有人要承租,只能空置。共產黨對有國民黨人員的背景、有海外和台灣關係及宗教界人士偏見很深,打壓迫害十分厲害。這時也就體現了所謂「吃大戶」的共產作風。我家的第一張房屋捐、地產稅單是人民幣13萬多元。但房子長期空置,哪有錢繳稅呢?問收稅單位為何稅如此之多?竟答說:「國民黨時代就未繳納,現在要補交稅,人民政府不罰你們就已經很好了!」後來我私下查了收據,1947年、48年、49年均早已繳納。母親因此寫了陳述狀,要求減少賦稅,或允緩期。收稅單位不但不允許,更強制施壓要求來談判交稅,還特別設立稅捐催款人不時上門催討。當時我還年幼,沒有掙錢的能力;母親獨自出去一夜未歸,說是去找人借錢,原來是想去自殺,但為了年幼無助的我,又打消了念頭。後來只好借了高利貸來繳稅,可這是「銀不起利,房不起租」的高利貸。為了想盡辦法償還無止境的高利貸利息,她還不得不伸手向房客借錢張羅三餐,過著挖東牆補西牆的日子。

對日抗戰前,房客胡中珊租用祖父的店房開「黃山飯店」,雖曾付過承租押金,但叔父告之早已如約歸還。胡中珊知悉我們已沒有收執證明,解放後他因無業,就此誣告我們約定押金未還。昏庸法官竟判用「折實單位」歸還,甚至說「你有房子,就一定有錢。他甚麼都沒有,你們可以幫他一下啊」!但是事實上,我們的房子雖大,但是破舊待修,為了保護它,必須時常修理,一旦修理,又得借錢。母親這時已是債台高築,生活更加困窘。

母親原本是南京金陵大學畢業,精修數學、歷史和教育領域。她歷任教師數十年,並精通英語、馬來文。為了餬口謀生,她也去參加工人勞動就業登記,填了申請表格。雖然當時她的年齡並不算大,卻從未被通知面試過。我更因為「社會關係」和「歷史背景」,沒有學校可讀,更沒有機會工作,連相親都非常困難。

在不斷的土改、鎮反、三反、五反、對工商業進行改造、反右和文革運動中,不少深受共產黨迫害者早已不在人世,許多人的房屋、生活資料、存款也被共產黨沒收。1958年,共產黨再次對私人房屋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我家出租的房屋被改造成「公有房」,原來自住的部分才算是私人擁有房。母親為了生活、還高利貸,全家擠入一間最小、最差的房間,並將好的房間租給人家,因此也被「共產」了。也有不少人就連自住房竟也被「共產」改造,用所謂對資本家的贖買政策發給少量定息。八年後,腥風血雨的文化革命大張旗鼓開始了。一但房主去房屋管理所拿「定息」,就立刻被羈押,先要作自我檢查,更要作交代,強逼放棄「定息」,才會放人回家。

接著更有不三不四的人,日日夜夜擅闖入我家窺看房子。「居民委員會」更當眾宣布,勒令我家十一國慶節必須搬家,不然就要將家中所有東西甩到大街上。為此我只好去看房子,房子大多破爛,要想住,還是要付錢,但不給修理。我向工作單位反映,人保幹事說:「是你媽有問題,我們不管這檔子事。」我又去找派出所,回答竟是雖承認我們有房屋產權,但是不能給我們住。天下那有這種道理?我再問所長誰叫我們搬家?答說是警備區,我前去找警備區單位,卻聽說說警備區並沒有叫我們搬家。我回頭再和派出所長理論,他就說我是在挑撥派出所和警備區的關係。

其實這是因為我們住的房子在地段和格局上均屬優質,一些當權人士想藉運動之機,用權勢來霸占民房。

所謂「屋漏偏逢連夜雨」。街坊鄰居看到我們人單勢弱,也來搶占我家的廚房,找了房管所的人砌一道牆,甚至將磚頭砌在爐灶上。內人阻攔被打傷,我家的燒飯灶也被拆掉。

1971年,在美國馬里蘭大學任教的姑媽到香港,順便寫了一封信給家母,僅是一般問候而已,信中寫寄上100港幣祝賀新年。當時母親已在「清理階級隊伍學習班」學習,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才能回家,她立即將來信交給派出所。戶籍員回答這是你的家信,仍將信歸還她。但之後卻要拿這封信做運動典型,除了要照本回信,並施加壓力必須在回信中說已經收到錢。其實母親並未收到100元港幣,但受不了周遭的壓力,就以一張紙條「人民幣40元已轉贈給地方辦福利事業」回信,這又有何錯?最後卻反遭誣為是「糖衣砲彈」企圖行賄戶籍員。有一天傍晚,天已黑,我看到派出所長和母親上三樓她的房間,未有開燈。我問有什麼事?他沒有回答。母親大概是拿了40元給所長,以免他再來找碴,但是母親在學習班上仍然遭到批鬥,寫檢查,而且無休無止。

「居民委員會」要辦食堂,就派人到我家拿鍋碗瓢盆等。想要鑄鐵煉鋼就來我家拆水管。更有一次,就直接拿家裡的鐵器。母親不允,就將母親打傷。我去派出所,警察竟說,此事你們態度不對,要以後自己注意,就此結案。當時母親已經80多歲了,還要強迫她掃馬路、挖河泥、作戰備磚。直到毛澤東死後,她的折磨才告暫停。但是我們一家已遭受了近30年形形色色、在人格上、精神上、身體上、物質上的高壓迫害和無情摧殘。母親因為長期受此重大迫害壓力,精神上已經不太正常了。

1976 年,我的三姐在美國申請中國探親獲准,才見到了闊別28年的母親和我。看到我們受盡折磨,立即去派出所為母親辦理申請到美國依親。

隨後我去公安局打聽辦理進度,公安局一再刁難,就是不允許,並說可叫海外子女長年寄錢和傳真相片回中國就好。公安局又說母親年歲已大,他們對她的身體安全要負責,所以不能批准。每次我去公安局前,就先寫好一份呈文報告,其數量之多已經可以裝訂成單行本書冊。後來我跟公安局說:「你們不放心我母親出國,那我也申請陪同照料,陪母親一同去美國。」公安局就改口說你媽能去,但你去不得。

美中建交後,因談判涉及人權問題,才迫使中國開放人民探親、移民。閘口一開,勢如洪水!人民會用腳來選擇他們的未來!我和母親及妻小才能來赴美與親人團聚。大姊夫說:「以為媽媽和我會隨後來台,結果竟是不來了。 」母親以為不走,可以保住祖上房子,因為一念之差,不但房子未保住,更是兩代人的悲劇。所幸的是,寶貴生命還未有丟失,親人最終得以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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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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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eo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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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3, 2011
what a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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