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用的皮包有兩條肩帶,平日單肩掛著做隨身包,雙肩並掛起來,還形似年輕學子上學登山用的背包。我特愛這個包包,不是為了它青春聯想的設計,而是為了它內裡清爽有序的「隔間」,使各種日用卡片得以「男有分女有歸」地安居其中。
沒想到的是,這隻實用的「仿背包」皮包,卻接二連三地在本地的美術館裡,為我招惹出啼笑皆非的麻煩。
頭次發生時,我正站在一幅表現主義的抽象畫前,為了看清畫家的筆觸而湊前,勾在右肩的皮包因前傾而下滑,並左右來回晃動,我索性把左手穿入另一肩帶,好將包包穩固在背上。一名威嚴的女警卻快速地向我走來。我本能地後退,以為是太接近圖畫。她卻一步未停地直抵我的身邊,指著我的肩膀說:「背包不能帶進館內,必須寄放在進門的衣帽間裡。」
我極端不悅,皺緊眉頭問她:「進門時,為什麼沒有人告訴我要寄放在衣帽間?」
「妳進來時背的是皮包,皮包可以帶進美術館。」 她說。
嗯?我一頭霧水,謙卑地問道:「妳的問題倒底在那裡?」
「兩條肩帶背的是背包,妳進館時是皮包,可以帶進館內,背包就要放在衣帽間。」 她大氣不喘地做下宣判。
我不可置信地望著她,半笑著說:「是同一個包包欸!一個肩帶背,是這個包包,兩個肩帶背,還是這個包包,包包沒變,包包裝的東西,也沒變,為什麼一個可以帶進來,一個不准帶進來?」
她嫌惡地別過頭去,不明白我為什麼這樣難纏。僵持幾秒後,我決定投降,為這樣一個可笑的規定而破壞看畫的興緻,太不值得。我於是戲劇性地扯下左邊的肩帶,讓那從背包搖身變回的皮包,再度小鳥依人地斜倚在我的右肩。攤開雙手,任她檢視。她看了一眼,十分滿意地說:「很好,謝謝合作,請繼續看畫!」
還以為是自己倒楣,正巧碰上了一個不知變通又過份盡責的館警。其實不然。幾個星期後,我又在看畫的專注裡忘神地把第二條肩帶掛上了自己的左肩。幾乎是立即的,我又看到了一名向我疾行而來的警衛,這次是個高瘦的中年男人。有了前車之鑑,在他離我尚有數步之時,我已像魔術師一樣,把有罪的背包變成了無辜的皮包。他驚訝地止步,臉上現出的半個微笑,停留在威風轉為尷尬的中間點上。
從此,這隻背包皮包,為我提供著上美術館的餘興活動,用之測試工作人員的警覺性,或是刺激正打著瞌睡的館警。我的成功率十分驚人。十之八九,皮包換成背包的幾秒鐘內,必會有人出現,上前檢舉。
同一個包包,因為肩背的方式不同,而有了可信與可疑的兩極命運,這是官僚規章荒謬的核心。官僚規章不但不必有令人信服的邏輯或理由,更不必思考事體的本質與因果。比方,機場安全檢查規定洗髮精一類的液體,不能超過三個盎司,三盎司的小瓶也必須放在透明的塑膠袋內,否則一律沒收丟棄。三盎司以上的液體也許比三盎司以下的液體,有較大製造炸藥的潛力,但是小瓶是否放在一只塑膠袋裡,難道會是能否成為武器的關鍵?
肩帶的數量與透明塑膠袋的有無,雖然無改物件的本質,卻改變了它們在官僚規章裡的結局與下場。
至於那些矢勤矢勇地偵察人們披掛皮包方式的工作人員,他們以夙夜匪懈的精神所檢舉出的背包,倒底防患了幾起美術館的偷竊案,也根本不是官僚系統裡的議題。「有理說不清」與「不明究理」既是官僚規章的本質,多數人也只有認命地接受這胡亂指鹿為馬或指馬為鹿的任意性了。
令人擔憂的是,這種咬住舌頭的忍氣吞聲,卻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浸蝕到生活的其他部門。因為我們都知道,以形式定奪本質,也並不是官僚體系才有的心態與習性。
(世界周刊, 200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