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媽媽離婚了(二)
by CACS
09.13.09 - 08:15 am
「我想不會吧!…離婚對孩子真的會有影響嗎?」有好多在婚姻中掙扎,考慮要離婚的夫妻常問這樣的問題。上文也提到心理學大師艾瑞克森在其發展理論裏,談及幼兒成長到成人五個階段中,前兩個階段的孩子對父母離婚所產生的反應。本文擬由第三個階段(三歲至六歲)談起。由於這個階段的孩子愈來愈能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感受,讓我們來看看孩子現身說法的例子。

小丹五歲剛進幼稚園,但她害怕上學-怕每天早上爸爸載她離開家,她就看不到媽媽了;等到了學校爸爸把她交給老師轉身走了,她就看不到爸爸了-她好害怕,怕有壞人把媽媽抓走或把爸爸打死,她怕爸爸或媽媽會出車禍,她怕monster會把媽媽吃掉,她怕…。(註1)因此每天早晨上學家裏真是一團混亂,小丹能拖就拖,慢慢吞吞的起床找衣服、襪子、刷牙…,她不要媽媽替她找的而要自己找,為得是多拖一點時間…於是媽媽不耐煩的謾罵、爸爸發怒的吼叫,加上小丹的哭聲,一早就充斥著這個家,到出門時更慘烈了,小丹死死抱住桌腳、廚門、甚至大門柄,任何可以抓住的東西來抵禦上車的命運,爸爸卻死拖活拉的拽著她上車,有時媽媽不忍心,答應再抱抱她,爸爸就會罵媽媽,兩人大吵一頓架…當那一天,爸媽告訴小丹,爸爸要搬出去了,要小丹乖乖聽媽媽的話,小丹嚇壞了,她沒想到自己的〝不聽話〞會造成這麼可怕的後果,小小的心靈後悔至極,她緊緊抓住爸爸的衣袖嚎啕大哭:「小丹不敢了,小丹會好乖,每天去上學不哭,爸爸不要搬走,小丹要乖了…」。

在小丹的理解裏,爸媽吵架都是因為她的不乖,因為這是她看到的,孩子在發展的第三個階段裏雖然對外在環境中的人事物逐漸更加注意,但對週遭世界的了解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方式去解釋,他們無法理解婚姻不和或離婚的真正意義,所以由他自我中心式的看法去解釋,那父母不和就是〝我〞造成的,「因為我不乖、因為我不聽話」,所以〝我〞是罪魁禍首該負全責,由此他心中充滿罪惡感,這種罪惡感,造成的該被懲罸感和不值感,有時會終身跟着這個孩子,且有可能遍及至他人際關係的各層面。

既然如此,有人會問:「…為了孩子那是不是不離婚比較好?」想想勉強維繫著的婚姻,夫妻兩人熱吵、冷戰,長期彼此折磨糾纏的苦不堪言,這樣難道就不會傷害到孩子嗎?尤其有些彼此厭憎的夫妻用子女去做傳達的工具,或用「若不是為了你們,我早就跟你爸/媽離婚了…」的說法來強迫子女順服,這樣留給子女的是一份什麼樣的婚姻觀?什麼樣的身教?子女反而天天在焦慮和恐慌中過日子,這樣的成長過程,一樣是不健康的。(待續)

註1:小文患有分離焦慮症,這在初入幼稚園或三歲的孩子之間較常見,一般父母若能多了解,並加以適當的幫助輔導,均會轉好。

執筆者: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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