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參加「雲南民族文化采風團」,發現行程中有一項參觀「南甸土司府」(正式的名稱叫「南甸宣撫司署」)時,精神不禁為之一振。這不是「花鼓歌」作者黎錦揚近半世紀前曾經工作過的土司府嗎?這可得要好好遊覽一番。
1941年中日抗戰期間,黎錦揚從雲南昆明「西南聯大」畢業。畢業當天,看到學校佈告欄上有一則啟事:「芒市的土司要找一位精通中、英文的秘書」。他就去院長辦公室申請,那時才搞清楚:「芒市在中緬邊界的密林深處」;而「土司是擺夷族的首領」(現在雲南已不用「擺夷」這個具有歧視性的字眼,改稱「傣族」)。他是唯一的申請者,雖然學校職員一再警告,「那地方以毒蛙和瘧疾病聞名,去那裡的漢人有一半一去不返……」等等,要他想想再說吧。因為當時沒有其他工作機會,1942年黎錦揚走馬上任,並且在那裡度過了他一生中最愉快的時光。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代對中國南方民族施行的一種統治制度,有千年歷史。朝廷利用「以夷制夷」的方式,讓邊疆少數民族臣服而歸順中央。黎錦揚工作過的土司府在芒市。芒市現為雲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首府,屬潞西市的一個鎮。但潞西市是中共建政之後成立縣市時才有的稱呼,到現在人們還是習慣叫「芒市」,就連機場也稱「芒市機場」。除了潞西市外,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還包括了瑞麗市、盈江市、畹町縣及龍川縣等行政區。
黎錦揚在自傳中形容:「芒市風景優美,就像一間掛滿東方水彩畫的畫廊,白雲下一望無際的稻田,薄霧中半隱半現的遠山,竹林間遙相呼應的紅廟,再加上神聖的菩提樹點綴在絨毯般的山谷裡,遠遠看去就像海灘上一把把遮陽傘……。」
芒市當時的土司姓「方」(芒市最後一任土司叫「方玉龍」),聘請黎錦揚是「推動芒市現代化」的項目之一。其他現代化設施包括:安裝電燈、電話、清除乞丐、整修滇緬公路,使芒市成為這條公路中最好的休息站;另外,將全市6 名警察原著棉布衣褲,改穿高領卡其制服及走起來嘰嘰作響的皮靴等。
黎錦揚的秘書工作還包括:調解土司與二太太之間的家庭糾紛、解決果樹工人的罷工問題、處理共產黨的滲透與抗日遠征軍和當地居民的衝突問題等。最特別的一次是,土司叫他去審判一位偷大米的嫌犯,而這是當地30 年來首次發生的「犯罪事件」。黎錦揚以為被告會有「律師」代為辯護。結果發現,當時芒市根本沒有「律師」這一行業。
黎錦揚因為不想將「法官」、「陪審員」、「檢察官」及「被告律師」等多種身分「一肩挑」。三更半夜去請教土司府的老師爺(方土司父親的秘書)該如何做。結果,老師爺乾脆自己來主持審訊,他用清朝的方式─打被告幾十大板,打到嫌犯痛得受不了時就通通招了。可笑的是,土司府的牢房並不上鎖,他們還想方設法「逼」犯人跑掉。犯人跑去最近的外國就是緬甸,在那裡人犯不必擔心會被抓回來。而土司這邊則高興,犯人成了外國的罪犯,芒市治安還是一乾二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