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際篇:夫妻吵架七誡
by pastortong
10.12.09 - 10:14 am

常聽見有人說「有人的地方就有問題」,當然夫妻之間也不例外。兩個人結婚,彼此之間有很多不同的期望,也因此常發生衝突。許多夫妻在處理衝突時,不懂得控制他們的口舌,結果對彼此都造成極大的傷害。

 

那麼,在夫妻發生衝突時,有那些事是應當儘量避免的呢?

 

第一,不要在人前吵架,因為在人前,我們就常會因面子問題而逞強,結果就會難以收場。特別是不要在兒女面前吵架,因為這會使他們沒有安全感,影響他們日後的成長。

 

第二,不要在氣頭上,吵架得有對象,如果兩個人都在氣頭上,那就好像火上加油。如果一個人選擇暫時迥避,等氣頭過了再談,事情就容易解決。

 

第三,不翻舊帳,因為新仇還沒解,舊恨又加上來,那可真是沒完沒了。

 

第四,不牽扯父母,因為一提到自己父母,人的防衛性就會本能地提高,增加溝通的困難。

 

第五,不以偏概全,不要老是說「你這個人就是這樣子!」好像已經無可救藥的樣子,這會將事情的討論轉移成人身的攻擊。

 

第六,不可動手,因為動手所帶來的心靈傷害是難以彌補的。更何況按照法律而言,這是違法的,不但要被拘留,而且要接受長期輔導。

 

第七,不提離婚,因為離婚講多了,你就覺得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離就離吧!結果就會真的走上家庭破碎的道路。

 

以上的夫妻吵架七誡,如果你能照著去做,就能避免許多不必要的傷害,而使你的婚姻得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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